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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這事件,只能怪自己太不小心、倒楣了...>"<
5月騎著我的淑惠要到台中市區時,不小心違規左轉
這是我第一次違規左轉被警察攔下來開單!!
拿著被開的紅色罰單,覺得頓時600元飛走了,好心痛啊~orz
回來時也沒注意到期限是什麼時候,就被我丟掉在書櫃上(我的信件區)

結果今天要去繳罰款時,被郵局小姐說要$1010元,我整個大驚!!
心想不會是警察開了$1000元吧(‾▽‾|||)
當時提出疑問,怎麼警察跟我說$600元,一下子漲了$400元這麼多
就算延期繳款,也不用多罰這麼多錢吧~orz
而且也沒帶這麼多錢出門,說下次再繳後就匆匆回來了!!
ps.原來紅單可以直接在郵局繳,直接刷左上的條碼就有了~算是買到經驗(苦中作樂~XD)

回來後馬上打到罰單上提供的電話,那應該是警察的交通部吧
有一位警察接電話(江湖味的喂~一聲)
直接提出我的疑問,他馬上幫我查資料,確定那天是開$600元
還說多罰的事要去問監理站,是他們多收的
我就轉打監理站,結果小姐說是依照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罰款」的法令
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繳款,就被多罰...網路上都有公告

我就在網路上查了資料
發現監理站的官網並沒有罰款表,網路資料有些是過期、錯誤、沒有完整的
最後終於~才知道最新的資料是在「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」的網站裡
罰鍰繳納方式  列出來看看
http://www.judge.taipei.gov.tw/cgi-bin/SM_theme?page=4355d626#10 
的最下面的有

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 (最新更新日期2009.06)
(資料來源: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)

有詳細說明被罰第幾款要多少錢、逾期幾天要多罰多少錢(嗯~這就是我要的資料=‾▽‾=)
迫不及待的查了我的違反款項後
才知道是以罰單上規定的日期計算

裁罰表格.JPG 


逾期30天內要被罰$1000元、
逾期30~60天內要被罰$1400元、
逾期60天以上要被罰$1800元(最高)
原來...原來...要繳$1000元是事實!
雖然沒辦法...還是馬上以哀怨的心情去繳...T__T
只能說政府真的賺很大!
以後也不敢再違規啦...> <...(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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